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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畜牧局关于报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方案
时间:2017年08月31日   来源:

  

  一、20155月以来,省委、省政府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认识不断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在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工作上投入精力有限,统筹协调不够,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大。

  责任单位: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委、政府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整改措施:

  省畜牧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战略意义,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摆在全局全系统重中之重的位置全面推进工作落实。已经成立畜禽养殖业生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局直各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工作落实。领导小组每两个月召开例会,听取工作进展,不定期召开小组会议研究落实重点难点工作,抽调技术人员常驻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今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对各市延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绩效管理,推进工作落实。

  二、正是由于思想认识有差距,辽宁省一些部门和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问题比较突出,甚至一度存在环境保护惰政怠政问题。

  责任单位: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委、政府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全力做好畜牧业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整改措施:

  (一)树立正确的发展观。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三个推进”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积极推进畜牧业生产和环境保护协同发展。充分认识做好畜牧业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战略意义。开展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民心所向,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要求,是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的必经之路。省畜牧局加强统筹规划,提高责任意识,强化督导服务,采取强有力措施,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一是出台2017-2020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四年滚动计划,指导全省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二是加强依法治牧,依法做好草原资源保护、畜产品安全等工作,坚持推进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三是出台分行业的产业发展规划,促进畜牧业转型发展。把保护生态环境与促进产业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统筹协调,推进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辽宁省一些部门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问题。

  责任单位: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委、政府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

  整改措施:

      省畜牧局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局长、党组书记共同任畜禽养殖业生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有关处处长、局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对生态环境齐抓共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依法行政,明确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工作目标和责任,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加强督促考核。认真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和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认真落实草原属地化保护责任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四、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督察发现,辽宁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环境权益重视不够,在解决群众环境诉求方面不愿作为,敷衍搪塞,导致一些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进驻期间,督察组共收到涉及生态环境问题的群众投诉举报多达8300余件,其中相当一部分问题已投诉反映多年。

  责任单位: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委、政府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沟通渠道公开

  整改措施:

  省畜牧局畜禽养殖业生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24-23447280)和电子信箱(lnsxmjstc@163.com),并向社会公开,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等信件。及时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反馈,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五、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

  责任单位:省畜牧局,各市党委、政府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7年,完成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

  整改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制定《辽宁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滚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全面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强化保障措施。召开专门会议全面落实部署,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建设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即将成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强力推进以畜禽养殖业粪便污水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畜牧业工作。

  (三)督促指导各市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工作。按照“谁划定、谁关闭或搬迁”的原则,督促指导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区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关闭或搬迁工作。确保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确需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

  (四)加快推进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落实养殖业主治理主体责任、依法强化监督管理、政府支持引导等具体措施,推动现有生猪、蛋鸡、肉鸡、奶牛、肉牛为主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完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2017年,省级扶持200个原有的规模养殖场实施畜禽标准化生态建设项目。省畜牧局督促各地将建设指标分配到市、落实到场,组织督导组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做好项目验收工作,保证实施效果。全力抓好凌海市、瓦房店市、兴城市、海城市等4农业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县项目实施,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督促指导铁岭市、鞍山市和辽阳市做好亮子河、马仲河、太子河沿岸畜禽粪污治理工作,做好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确保治理效果。

  (五)强化绩效考核。省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省对市政府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市人民政府开展考核。省畜牧局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对各市延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6.在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116家畜禽养殖场(专业户),均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

  责任单位:抚顺、本溪市委、市政府,省环保厅、省畜牧局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2018年年底前,116家畜禽养殖场(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整改措施:

  指导两市尽快完成养殖场户情况调查,制定养殖场户粪污治理工作方案,督促两市治理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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