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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畜牧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第一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年02月24日   来源: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畜牧兽医局(农委):

    根据《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第十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5]35号)要求,省局现公布2016 年第一批假兽药产品信息,请各地严格按照农业部公告2071号规定和以下要求做好假兽药的查处工作。

一、对列入附件中的假兽药,立案查处,依法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二、请各地加强兽药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兽药GSP的经营企业要严格要求整改。各市、县兽药主管部门加强对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进出库制度记录、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的辨别、兽药真伪的辨别等培训和指导。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辽宁省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检打联动运行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将查处结果上报。由省安监所汇总后于2016331日前报我局。

联 系 人:牟 洋

邮 箱:ajs@cnaho.com

联系电话:024-2326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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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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